房主朴先生快被房客“整晕”了: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,出租的房屋变成了商铺,厨房隔断被拆,防火通道被堵……朴先生无奈下将房客徐女士告上了法庭,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在审理过程中,徐女士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,因此案件今天没有进行实体审理。徐女士认为自己户口所在地在黑龙江佳木斯市,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审理。对此朴先生一方认为,原告有权选择在租房合同履行地进行审理。海淀法院将在近日就此做出裁定。
22日上午朴先生告诉记者,2005年5月,他将蜂鸟家园4号楼的一处底商和一处住宅出租给徐女士。2006年2月份,朴先生突然接到物业通知,说他家的房客在住宅和商铺之间的消防通道上安了一道门,堵塞了消防通道,物业要求立即拆除。朴先生当即上门找徐女士交涉,徐女士当时满口答应,却迟迟不见行动。一直到去年11月,物业与朴先生联合向徐女士发函敦促,徐女士仍置之不理。
更令朴先生不满的是,他还发现出租房内的厨房隔断墙被拆,整套房屋被改造成了美容院。在与房客多次交涉未果后,朴先生一纸诉状将房客告上法庭,要求解除合同、恢复原状,并要求徐女士支付违约金。
22日上午,朴先生聘请的华意律师事务所周杰律师表示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219条规定,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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