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费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网站收费标准

根据湖北律师收费标准及案件的实际情况与当事人协商收费

2 风险代理各类案件,部分案件可垫资为其诉讼:

风险代理:就是律师费用与案件的结果存在关系,委托人首先不交或预交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,律师将案件办理后,案件结果达到事先约定的某种结果,律师根据和委托人的事先约定收取费用。 

部分案件可垫资为其诉讼:有些案件,需要缴纳诉讼费用、鉴定费用、及其它费用,且案件最大限度实现委托人的权利存在不确定因素,但委托人没有经济能力缴纳,律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实行风险代理,和委托人约定,诉讼的有关费用由律师全部或部分垫付,案件了结后,根据案件的结果和约定收取律师费用。

 

附: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

(根据:湖北省物价局  湖北省司法厅《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(暂行)》(鄂价服 [2006]258号文件)

一、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

 ()、办理刑事诉讼案件

 1、一般刑事犯罪案件

1)侦查阶段:10005000元/件;

2)审查起诉阶段:10005000元/件;

3)一审阶段:100010000元/件。 

2、经济类犯罪、共同犯罪案件 

1)侦查阶段:100010000元/件;

2)审查起诉阶段:100010000元/件;

3)一审阶段:150015000元/件。

 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,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。

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、涉黑涉毒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,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,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。

  ()、代理民事诉讼案件

  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6008000元/件;

 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/件外,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:

  争议标的              收费标准

  100000元以下             免收;

  1000011000000元      15

  10000015000000元    0.53%;

  500000110000000元    0.32%;

 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 0.215%;

50000000以上部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.11% 

()、代理行政案件

 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5008000元/件;

 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5008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
 ()、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 
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5008000元/件。 
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5008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
()上述各项收费标准,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。 

未曾代理一审,直接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。曾经代理一审,再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%收取。

 

二、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标准 

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%

 

三、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 

计时收费为1002000元/小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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