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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租退房时的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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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租退房时的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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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租退房时的注意事项
 
 

添加时间:[ 2006-10-31 22:29:13 ] 浏览次数:[ 620 ]
 

 

      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,双方协商同意退租、或一方依据合同约定,法律规定解除合同,或合同到期退租的,均应妥善办理交接。

      1、对于出租人:接受退租时,如果双方谈好押金不退的,应当予以书面明确,防止对方退房后,拿着押金条起诉返还。

      2、对于承租人:退租退房,要办理好交接,同时退还押金。防止房东寻找理由不予返还。

      3、退房时,存在房屋及设施损坏的,双方订立书面协议解决。否则,办理退房后,再主张赔偿,非常困难,即使你扣着压金,也不能确保。(本人曾办理过此类案件,办理退房未予明确,此后再主张的,证明非常困难。)

       4、承租人尚余财物在承租处的,应当保证提取时间;及愈期处理方法。

       5、涉及装修问题的,双方应当在退房时对于是否补偿,补偿多少予以明确。否则,对双方均可能产生不利后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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