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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期间对外出卖房屋的,如何确定出租主体的变更时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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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期间对外出卖房屋的,如何确定出租主体的变更时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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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期间对外出卖房屋的,如何确定出租主体的变更时间?
 
 

添加时间:[ 2006-11-4 23:33:52 ] 浏览次数:[ 75 ]
 

 

       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产生新的租赁合同的,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。买卖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按约定。

      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“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”,这就是“买卖不破租赁”的规定,事实上,还包括赠与、互易等形式的所有权变更情况。审判实践中,新旧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掌握很重要。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的新的租赁关系,该时间点就掌握在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间,也就是房屋权利变更登记的时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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